2018年国家市监总局新颁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

作者: 烟台蔚蓝环境 15753505857 【 原创 】 2018-09-15

国家市监总局新颁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——2018年第12号 

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餐饮服务——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公告

   为指导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行为,落实食品安全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,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,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,保证餐饮食品安全,市场监管总局修订了《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》,现予以发布,自2018101日起施行。

 

      特此公告。 



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:

  规范全文共16部分,其中对虫害控制做了明确规定的第12部分《有害生物防制》及其他相关部分,摘录如下:

有害生物防制基本要求:


12.1.1有害生物防制应遵循物理防治(粘鼠板、灭蝇灯等)优先,化学防治(滞留喷洒等)有条件使用的原则,保障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。

12.1.2餐饮服务场所的墙壁、地板无缝隙,天花板修葺完整。所有管道(供水、排水、供热、燃气、空调等)与外界或天花板连接处应封闭,所有管、线穿越而产生的孔洞,选用水泥、不锈钢隔板、钢丝封堵材料、防火泥等封堵,孔洞填充牢固,无缝隙。使用水封式地漏。

12.1.3所有线槽、配电箱(柜)封闭良好。

12.1.4人员、货物进出通道应设有防鼠板,门的缝隙应小于6mm

12.2设施设备的使用与维护


灭蝇灯

12.2.1.1食品处理区、就餐区宜安装粘捕式灭蝇灯。使用电击式灭蝇灯的,灭蝇灯不得悬挂在食品加工制作或贮存区域的上方,防止电击后的虫害碎屑污染食品。

12.2.1.2应根据餐饮服务场所的布局、面积及灭蝇灯使用技术要求,确定灭蝇灯的安装位置和数量。

 

鼠类诱捕设施

12.2.2.1餐饮服务场所内应使用粘鼠板、捕鼠笼、机械式捕鼠器等装置,不得使用杀鼠剂。

12.2.2.2餐饮服务场所外可使用抗干预型鼠饵站,鼠饵站和鼠饵必须固定安装。

12.2.3排水管道出水口

排水管道出水口安装的篦子宜使用金属材料制成,篦子缝隙间距或网眼应小于10mm 

 

通风口

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通风口、换气窗外,应加装不小于16目的防虫筛网。 

 

防蝇帘及风幕机

12.2.5.1使用防蝇胶帘的,防蝇胶帘应覆盖整个门框,底部离地距离小于2cm,相邻胶帘条的重叠部分不少于2cm

12.2.5.2使用风幕机的,风幕应完整覆盖出入通道。 

 

防制过程要求

12.3.1收取货物时,应检查运输工具和货物包装是否有有害生物活动迹象(如鼠粪、鼠咬痕等鼠迹,蟑尸、蟑粪、卵鞘等蟑迹),防止有害生物入侵。

12.3.2定期检查食品库房或食品贮存区域、固定设施设备背面及其他阴暗、潮湿区域是否存在有害生物活动迹象。发现有害生物,应尽快将其杀灭,并查找和消除其来源途径。

12.3.3防制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,防止食品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等受到污染。 

 

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选择

12.4.1.1选择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,应标签信息齐全(农药登记证、农药生产许可证、农药标准)并在有效期内。不得将不同的卫生杀虫剂制剂混配。

12.4.1.2鼓励使用低毒或微毒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。 

12.4.2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使用要求

12.4.2.1使用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人员应经过有害生物防制专业培训。

12.4.2.2应针对不同的作业环境,选择适宜的种类和剂型,并严格根据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技术要求确定使用剂量和位置,设置警示标识。

 

 

 

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存放要求

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场所存放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。应设置单独、固定的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存放场所,存放场所具备防火防盗通风条件,由专人负责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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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3建筑结构

 

建筑结构应采用适当的耐用材料建造,坚固耐用,易于维修、清洁或消毒,地面、墙面、门窗、天花板等建筑围护结构的设置应能避免有害生物侵入和栖息。

 

天花板

4.3.1.1天花板的涂覆或装修材料无毒、无异味、不吸水、易清洁。天花板无裂缝、无破损,无霉斑、无灰尘积聚、无有害生物隐匿。

 

墙壁

4.3.2.1食品处理区墙壁的涂覆或铺设材料无毒、无异味、不透水。墙壁平滑、无裂缝、无破损,无霉斑、无积垢。

4.3.3.1食品处理区的门、窗闭合严密、无变形、无破损。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,应设置易拆洗、不易生锈的防蝇纱网或空气幕。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能自动关闭。

 

排水设施

5.2.1排水设施应通畅,便于清洁、维护。

5.2.2需经常冲洗的场所和排水沟要有一定的排水坡度。排水沟内不得设置其他管路,侧面和底面接合处宜有一定弧度,并设有可拆卸的装置。

5.2.3排水的流向宜由高清洁操作区流向低清洁操作区,并能防止污水逆流。 

5.2.4排水沟出口设有符合12.2.3条款要求的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。

 

5.7.3库房应设有通风、防潮及防止有害生物侵入的装置。

5.7.5库房内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存放架,其结构及位置能使贮存的食品和物品离墙离地,距离地面应在10cm以上,距离墙壁宜在10cm以上。

 

15.1.1.3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还应记录以下信息:食品留样、设施设备清洗维护校验、卫生杀虫剂和杀鼠剂的使用。

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烟台蔚蓝环境 防治热线:15753505857 2018.9.1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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